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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罪的构成

来源: 徐州毒品犯罪律师   网址:http://www.xzlawdpfz.com/   时间:2022-01-07 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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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品运输是犯罪行为之一。运输毒品罪应追究运输毒品者的刑事责任。对毒品运输案件的处罚取决于运输的毒品数量。运输毒品罪的构成是什么?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运输毒品一公斤共同犯罪严重吗

  共同运输毒品达到一公斤的,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要依据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从犯,可以减轻、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运输毒品罪的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对象是毒品。根据本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运输毒品犯罪,只有达到十六周岁才负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运输,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运输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案例:

  2018年5月7日,被告人黄某某从昆明方向携带毒品驾乘一辆棕色别克轿车途经昭通市鲁甸县江底检查站时,被在此开展公开查缉任务的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当场从放置于该车后备箱内的黑色背包、黑色提包中分别查获毒品可疑物15袋、7袋。经称量和鉴定,上述毒品可疑物净重21884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75.81%。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明知是毒品而运输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告人运输的毒品数量为甲基苯丙胺21884克,数量特别巨大,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黄某某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以上分析可知,根据《刑法》规定,运输一公斤以下毒品是严重犯罪,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构成共同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中当事人的作用处罚。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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